快乐音符 发表于 2012-9-5 21:26:26

可能是转发他人的佳作,但千万不要疏忽加以说明。否则,性质就产生了变化。
冰茶秋月 发表于 2012-9-5 11:11 http://www.0555photo.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一点,这不会是同一个人吧?事情出来了希望有个满意的结果{:7_613:}

福星 发表于 2012-9-5 23:07:19

"前些时候发了2张《H50舞台之上玩动感》的图片,有朋友说看不懂,也有朋友说质量太差,是在浪费论坛的资原,没办法,我想舞台之上表现的动感人家可不懂那我今天就表现一下铁匠铺里的动感吧!"
足以说明是虚荣心和好胜心在作怪,同时也说明现在有一些人的道德水准底下,不讲人格,没有人品,不顾脸面采取卑劣的手段剽窃他人作品。。。。。。。。。。
“通过摄影享受和感悟生活的点点滴滴,做一名快乐的摄影人!”不能只为了自己做一名快乐的摄影人!而丧失了做人的良知。

斗剑亭主 发表于 2012-9-6 10:01:28

应该处理!

海燕 发表于 2012-9-6 20:48:07

支持管理员意见

金神农 发表于 2012-9-7 16:16:19

这个,无聊了点,拍的不好,也是自己拍的啊,别人拍的好,学习提高不就好了!

他山之石 发表于 2012-9-10 15:30:53

做人要正派,摄影要低调,剽窃太可耻,靠疯狂回帖达到省网6级不能不说是省网的悲哀!

雨山中人 发表于 2012-9-10 20:27:17

坚持原创!
鄙视剽窃!
支持论坛处理决定!!!

一江 发表于 2012-9-10 22:44:50

唉,这下还怎么在马鞍山摄影圈混(31)

值班管理员 发表于 2012-9-11 19:47:02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网,已经查实,崔道坤这几年在省网所发的帖子存在大量的剽窃现象

省网的ID崔道坤已经被封!捕光支持省网决定,并对对崔道坤也无限期禁言,视情况再做其他

决定。本论坛有最终解释权!

经过这几天的风波,我们用一句话来结尾吧,那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是一只小小鸟 发表于 2012-9-11 20:37:21

语录是这样说的允许别人犯错误 也允许别人改正我们如何看到他改正呢?
还是以教育为主符合党情 国情 民情,还是解封吧!

丝丝雨 发表于 2012-9-14 12:18:29

只有重新做人了!


短期换个ID   认真玩片吧,喜欢摄影不容易,
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挺住吧!

诚实 发表于 2013-1-16 22:07:24

本帖最后由 chc7211 于 2013-1-16 22:20 编辑

{:soso_e115:}
1、我是个新人,今天看到这……
作为一个近50的人,的确不应该!
今天我看到捉影网作出如此严厉的处罚,说明捉影网坚决杜绝剽窃作品!
支持!

2.
“对值班管理员2次删帖行为深感不满
http://www.0555phot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7350&fromuid=1872”
我看到此帖为所谓的“崔老”言行……感到可耻!(别怪我生事,我就是一直性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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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注册ID崔道坤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在论坛发帖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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