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说明 1、参赛者于活动启动日到马鞍山日报社广告中心,领取参赛证和参赛编号,在拍摄期间于塞纳·翡翠庄园售楼部领取比赛纪念品,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用。 2、拍摄内容:以塞纳·翡翠庄园为拍摄主体,反映适宜人居的生态景观,不断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反映生活中的民生万象、街景生活;反映发生在庄园的一些都市休闲、人文感动。 3、作品健康,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的内容,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等内容; 4、参赛过程中的摄影器材、耗材均需自理。参赛作品应保证本人拍摄。送交作品数量不限,每幅(组)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和参赛编号,以及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5、参赛作品一律为照片格式,照片尺寸为10寸,组照不超过6幅并用胶带粘连。为评选公正,凡超过规定尺寸作品均不参加等级奖评选。不接受电脑合成和技术处理照片(可做影调、色彩、剪裁、矫正、污点等轻度处理)。 6、参赛作品一旦入围,视为已同意主办单位在任何形式的宣传媒体中发表使用(如报刊、网站等),不再另付稿费。主办单位和主赞助商拥有使用权。 7、如参选作品涉及到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以及任何其他法律纠纷等有送交作品的参赛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和相关媒体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所有参赛者均被视为已同意并将严格遵守本次大赛须知事项。 9、本次大赛鼓励参赛者随拍随送参赛作品,主办方将择优在皖江晚报和网站等媒体上录用。 10、所有作品均提交1.8M以上的电子文件给马鞍山日报社广告中心和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
188521700@qq.com(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
奖励设置:一等奖 1名 4999元现金 二等奖 2名 3000元现金 三等奖 3名 2000元现金 优秀奖 10名 500 元现金 入围奖 20名 200 元现金 特别提醒:
由于创作时间比较短,作品投纸质文件或者电子文件都可以。
纸质文件投市文联三楼的投稿箱
电子文件发送到 188521700@qq.com(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12月1日 评选日期:12月2日 颁奖日期:暂定12月15日 拍摄地址:当涂县青莲路南段,于湖路东侧 承办单位: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