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魅力园艺、和谐乡村、聚焦桃花”摄影大奖赛 通 知 一、影赛主题:倡导新农村、新旅游,提高护河镇园艺村“十里桃花,万亩果园”在省内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全面推进护河镇园艺村旅游经济开发。 二、影赛宗旨:充分利用照相机的影像记录功能,以“十里桃花,万亩果园”为载体,利用摄影艺术手法,采用丰富的艺术形式和风格,从不同角度展现护河镇桃花的美丽景观和崇高品质,挖掘园艺村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以及园艺村风土民情和民族特色,促进开发建设护河镇桃花园旅游项目资源,更好地引导广大市民“赏花、游园、观农家景、摘农家果”的旅游新热潮。 三、有关大赛议程:为了确保参赛作品能准确记录护河镇园艺村各种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乡土人情以及村民劳作和游客赏花等真实场面,大赛将分季赛和总决赛两种形式。从即日起至2007年6月15日和9月15日为季赛评比时间;2007年11月底为总决赛时间。季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当场发奖;总决赛评出金、银、铜奖和优秀作品奖,在年会上发奖,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年会上展出,展出结束后移交给主办单位留存。 四、参赛对象:所有摄影爱好者和旅游人士。 五、征稿时间(以收到日期为准):季赛评比截稿时间为:6月15日晚7点半和9月15日晚7点半。总决赛评比截稿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止。 六、参赛作品要求: 1、内容:反映护河镇园林景观和周围自然景观,“桃花”盛开时期的美丽景色,园艺村的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状况等,展示“园艺村”旅游资源和建设者风采,表现护河镇党委政府对“园艺村”旅游开发的关心重视,弘扬护河镇园艺村村农们健康、热情、开拓进取、积极向上的主人翁精神,尤其欢迎突出“园艺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者在园艺村休闲度假等富有鼓动人和感染力的摄影作品。 2、形式:本次大赛以纪实摄影作品为主,后期处理应不改变原始文件主体(但可对天空、障碍物等进行适当处理)。创意作品只限表现桃花、果树等特定形态。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一律以照片形式参加,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3、作品规格: 参赛作品一律不装裱(可描边注明标题),尺寸为8×10寸(25.4×20.32厘米),方片为8×8寸(20.32×20.32厘米),单幅组照均可,数量不限。 4、其他事项:①投稿作品须是作者本人拍摄,若因著作权或肖像权等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作者自负;②凡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调作品原底片或数字文件放大作广告、宣传、展览、印刷、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③本次大赛鼓励拍摄者随拍随送参赛作品,主办方将择优在“马鞍山日报”和市旅游局网站等媒体录用;④参评作品需填写参赛表格,表格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和单位、详细地址和编码、联系电话等(作者自制) 七、奖项设置: 1、季赛评比,评出一等奖1 名,二奖奖 2等,三等奖3名 一等奖:各奖奖金200元,证书一帧; 二等奖:各奖奖金150元,证书一帧; 三等奖:各奖奖金100元,证书一帧; 2、总决赛评比,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一等奖:各奖奖金1000元,证书一帧; 二等奖:各奖奖金800元,证书一帧; 三等奖:各奖奖金300元,证书一帧; 优秀奖:各奖奖金100元,证书一帧; 八、大赛主办单位:当涂县人民政府、护河镇人民政府 大赛承办单位:当涂县护河镇园艺村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 九、大赛最终解释权归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和当涂护河镇园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