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了: 首先是协会和主办方因为一些操作细节问题没有考虑周到,给会员拍摄造成一定不便,在此表示歉意!现已与主办方联系好了,从明天起会员可以前往拍摄,送交参赛作品一律改成7寸样照! 其次,通过上述发言,我也有一些感想,想和影友交流。协会毕竟是一个群团组织,主要工作是联络、协调、服务。至于摄影创作虽然协会有鼓励、指导、表彰等义务,但大部分还是会员的个人主观能动性。作为会员寄希望协会经常性的开展活动,但协会每次开展活动都被经费所困扰,也无法满足广大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为了做到两者平衡,协会活动就要借助社会力量。既然有社会团体愿意为协会服务,愿意为会员开展摄影交流、摄影比赛提供一定奖励帮助等,本身就是非常好的事情,是一项皆大欢喜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乐意呢,为什么不参与呢?作为会员当初申请要求加入市摄影家协会其目的不就是为了在协会的平台上参加活动,相互交流,切磋技艺,展示水平,提高知名度吗?协会现在既然已经搭好了舞台,选好了节目,惠利了会员,为啥还有其他想法呢! 再次,我想对10楼影友观点谈几句,10楼观点似乎是为影友发感概诉不平,其实是误导影友并给协会带来负面影响。首先他臆想了主办方和协会存在利益输送,10楼调查了吗!有真凭实据吗!版主的勇气值得赞赏,公布了电话号码和地址,还有毛峰伺候!我想既然有意见就应该有勇气去会会吗!真不知道10楼说这些话的真实目的是什么?还有就是提出的名誉权和著作权问题,从10楼发的帖看应该是一位很老道的摄影人(从以往的帖子看又是一位可爱的新手),哈哈,既然是老道的摄影人,也应该看过不少全国摄影比赛的通知吧,通知里都有一个比赛须知吧!我想这个问题也不需要我再来解释了吧。不过有一点,10楼讲主办方拿影友投送的作品用于其他途径,我也可以负责任的讲,到目前为止协会参与举办的比赛活动,在活动规则范围内还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存在会员碍于情面不好意思的事件!须知协会每开展一项活动都是和主办方签订协议的,有条件约束的!观点不同可以交流,但不要把其他因素强加给影友,也不要带着偏激看问题,更不要给协会为广大会员提供良好的影赛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摄协群团组织以团结服务协调为主;以鼓励创作多出成绩为主;以培养新人带好队伍为主;以交流学习相互提高为主。以一个好的团队倡导广大影友树立良好心态,积极参与活动,探索摄影创作多样性,提倡艺术的百花齐放,为社会服务,与社会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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