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纪实摄影的主要评价标准
以上是我所理解的纪实摄影并以两种标准对纪实摄影进行的分类。正如我前面曾提到的,对摄影进行分类,是要更透彻地认清它的内在规律,进而建立对不同类型作品的不同评价标准。例如你不应当把表现普通市民生活的照片与揭露战争的血腥与残酷的、画面冲击力非常强的照片相提并论,就像著名的"荷赛",获得第一名的几乎都是体现战争、杀戮、死亡、罪恶等等的非常直接的地给人带来视觉冲击的图片,我觉得不同的类别不具有可比性,否则对任何摄影师都是不公平的。那么属于同一类别的又当如何比较呢?所以这又涉及一个总的评价标准的问题,尤其是不同的类别都应当有属于自己的评价标准。虽然摄影师在拍摄时根本不会过多地考虑这么多条条框框,但作品一旦出来,还是必须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析和评论。
前面再分类的评价中,已经涉及了相应的评价方式,我想对于纪实摄影而言,还有几个大的标准是都应当遵循的:
一是真实性。纪实纪实,这张照片首先当然就必须是真实的,真实性都不能保证又何谈纪实性呢?讲到这一点要涉及一个摆拍的问题,我想纪实摄影并不排斥摆拍,关键是要符合事情的真相和事物的规律,就比如奥古斯特·桑德的《时代的面孔》中的作品,如我们熟悉的《面包师父》、《年轻的庄稼汉》、《民主党议员》、《扛砖工》等等,全部都是摆拍的,但它们却无比的自然与真实。而且好的摄影师应当都具有导演的特质,正如亨利·卡蒂尔-布列松那样在一个绝佳的场景处等待他的"决定性瞬间",这样刻意的等待不也是一种人为的安排吗?那么与其守株待兔,苦等那"惊险一跃",(卡蒂尔-布列松作品《巴黎圣拉萨车站后方》)不如主动出击,邀请一位合适的对象帮你完成呢。当然,我想最主要的还是应当采用抓拍的方式。而且在新闻摄影中是决不能采用摆拍的,否则就违背了其本质精神了。另外,由于数码技术的出现和飞速地发展,我们纪实摄影的真实性正受到挑战,也越来越受到置疑,我想这只有依靠每一位摄影者的职业道德和良知了。
二是为历史留证。正如著名诗人罗琴柯在一首诗中所说的:"告诉我,坦白的说,应该为列宁留下什么:一座艺术的铜像,/油画像,/铜版画像,/水彩画像,/他的秘书的日记,/他的朋友的回忆--"最后他说,最好的纪念碑就是:"一叠他工作和休息时的照片。"所以我们应当感到骄傲,因为摄影具有其它记录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同时我们更应当感觉责任重大,所以拿起相机来者不拒统统拍下,可不能算作纪实,所以我们要慎重、要有所选择,以期在时光飞逝中为我们、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不可磨灭的、有价值的历史见证。
三是要有人道主义的精神。即使是铁面无情如法律,也要提到不能有违"善良风俗",更何况是我们的纪实摄影。所以,真正有同情心、有爱心、有正义感的摄影家们,不会以"零度情感"为准则,不会恶意的暴露、不会高高在上地"俯视"。他们表现伤痛、疾病、罪恶、战争以及所有的不幸,都是为了不仅能表达"同情的战栗",更期望能"引起疗救的注意",能促使当事人的思索,带来改变的可能,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纪实摄影几百年的发展历史中,为我们留下了不可计数的动人故事,为我们保存了弥足珍贵的文献资料,这是属于全人类的不可估量的宝贵财富。在纪实摄影历史上也涌现了许许多多令人肃然起敬的摄影大师,从尤金·阿杰到路易斯·海因,再到埃里克·沙洛蒙),以及我们熟悉的沃克·伊文思、多萝西娅·兰格、尤金·史密斯、玛格丽特·伯克-怀特、艾尔弗雷德·艾森斯塔特、亨利·卡蒂尔-布列松、罗伯特·卡帕、戴维·西摩等等,他们为这一事业抛弃了安逸与享乐,却奉献了毕生的精力甚至生命,也为后人竖立了一座座丰碑,后来的摄影人们在景仰的同时也请扪心自问,自己配不配拿起手中的相机?
任何怀有不纯动机的人都请你走开,纪实摄影需要的是真正的正义,良知与奉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