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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景新和州”首届旅游摄影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和县古称和州,东依长江马鞍山市,南临芜湖市,西挽巢湖,北靠金陵,地理位置优越,绝伦。和县是“全国文化先进县”,也是首批被命名的“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境内人文、自然景观众多且声名赫赫。
和县猿人”在龙潭洞被考古学家发现,从而证明了长江流域也是华夏摇篮。“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刘禹锡的这篇千古美文,算是参透了和州的山水。陋室位于和县城中,“我上镇淮楼一望,满天明月大江流,”朱元璋的诗句以其霸气冲天的豪迈,将登临镇淮楼的心境展露无疑。镇淮楼位于城中,鸡笼山位于和县西部,异峰突起,群山环拱。山上寺庙林立,香烟缭绕,钟鼓声声,有江北小九华之美誉。从鸡笼山下来,不远处便是香泉温泉度假区。香泉,顾名思义,地下有泉且泉水温暖如膏,香气弥漫,被古人赞为“天下第一泉”。近年来,和县以发展郊区型经济为目标,大力整合和改善旅游资源,竭力打造城市后花园的美丽风光。
为进一步提升和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宣传展示和县旅游、风光名胜,促进摄影艺术交流。和县旅游局、和县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百景新和州”摄影艺术大赛。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和县旅游局 和县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范围
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游客均可参赛
三、征稿时间
2014年1月13日—2014年5月31日(以当日收到作品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72幅入展作品,其中:
一等奖2幅 奖金4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4幅 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6幅 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60幅 奖金100元及获奖证书
五、大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和县境内(包括白桥、姥桥两镇) ,能够反映和县境内自然风光、名胜古迹、风土人情,民风民俗。其中,一、二、三等奖作品为和县旅游景区的作品。
2、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每组限6张(每组算一幅)。艺术摄影、纪实摄影作品均可。其中,纪实摄影作品必须是拍摄的原始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谢绝电脑创意及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3、 本届大赛以纸质照片投稿,尺寸为10吋,每幅(组)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作品文件为JPG格式,长边为1200像素,文件量限1兆以内。
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专门通知,获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未经压缩的获奖作品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4、本大赛组织机构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永久免费使用权(不排除作者个人的使用权),可用于举办图片展览和展示、制作海报和招贴、出版图书和画册、各类媒体刊登和发表,以及对外宣传推广中使用,不另支付稿酬。
5、在本届摄影大赛征稿期间、各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和县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和身份证均可享受免票进入景区、景点摄影创作的礼遇。
6、参赛者应为参赛作品的原作者,对其参赛的作品拥有完整的、有独立的著作权,还须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本大赛组织方不承担因投稿作品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参赛作品在邮发过程中损毁、灭失、迟到、未达的,大赛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获奖作品的奖金税费由和县摄影家协会 代扣代缴。
9、参赛者一经投稿,即视为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大赛规则。
10、组办机构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联系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县政府大楼803室
邮编238200
“百景新和州”首届 旅游摄影艺术大赛组委会 马 俊
联系电话:0555-5335070
作品入选后再等通知提供:文件为JPG格式,长边为1200像素,文件量限1兆以内。 邮箱:zzbmajun@126.com(入选作品只需发送邮箱即可)
联系电话:0555-5335070
联系人: 马 俊
七、附则
1、参加本次大赛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的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大赛规则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3、摄影创作咨询服务热线:0555-5307917(李先生)
4、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0555-5335070
5、本次大赛定于2014年6、7月份进行评奖,同时在 “和县摄影家协会网”公布获奖名单,随即进行颁奖,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摄影画册(画册名称待定)。
“百景新和州”首届 旅游摄影艺术大赛组委会
二0一四年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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