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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镜头下的美丽当涂”摄影作品比赛的
启 事
各乡镇党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全面展示当涂城乡建设的新成就,彰显当涂的新景象、新成就、新魅力,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镜头下的美丽当涂”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当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2014年5月12日——6月20日
四、大赛主题:
作品以反映当涂自然风光和城乡建设为主题。
五、参赛对象:
全县城乡各界摄影爱好者(专业、业余不限)。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以纪实为主,场景人物内容必需真实;
2、作品画面清晰,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幅计,每组不超过4张;
3、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JPEG格式,照片长边不低于2000万像素,单幅大小不小于2MB。电子邮箱:ahdtgh@163.com,电话:6711368,联系人:滕刚;
4、投稿时要对作品作简要描述(包括作品名称、拍摄对象、时间、地点),并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5、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添加、拼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
6、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展览、发表、出版等,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7、有关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解决(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中共当涂县委宣传部 中共当涂县直机关工委
当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5月14日
中共当涂县委宣传部 2014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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